網路讓人一夜成名,相對的也讓很多人忘記了法律

 

早在2007年底,NATA在無名因為一隻獨角獸鋼彈而登上Yahoo的無名標籤頁時,早就知道因為太有名而帶來的困擾,偏偏無名就是把人氣當飯吃,當飯炒....ㄜ不是 當錢賺

 

後來因為無名只懂得賣弄人氣,功能越走越死所以NATA決定跳過來PIXNET

 

嘛...講古的事情就到這

 

今天一開Blog突然看到新迴響,原來是有好心的路人報馬仔來跟NATA說,我的圖片被盜用了  BXD.gif

 

老實說NATA對這種情況除了挖挖鼻孔外也不想做啥動作了,想想之前在無名時跟小白大戰,整套圖統統把我盜去還自己在那邊Jizz個半天

 

罵他還會回嘴咧  XD  反正這年頭惡人先告狀已經是常態,真要玩死他們不是沒有辦法,只是超浪費時間跟金錢而已。

 

反正那位空氣...已經被模型板永久水桶,這樣我就心滿意足了  HOHOHO.gif

 

今天這起盜用事件讓我想到無名那邊的留言板,之前曾有一位Y拍賣家跟我留言,態度非常的友善希望能借用我WZC特別版的照片去當賣場照,嘛 只要這樣通知一下

 

基本上大家都會很高興的放給眾人去使用

 

但是大家也知道,平常路上都會遇到不打方向燈就轉彎的混帳了,你又怎能在網路上要求他們要跟你 安安 科科 先洗澡呢?

 

最後還是感謝這位見義勇為的路人告知我這個訊息。 順便正式跟那位賣家做了個回應  XD

 

請開燈

 

其實如果遇到以下幾種回應,NATA也只能說:不 意 外

不過就幾張照片,用一下會死喔

用你照片當商品照是你的福氣,你以為你的照片真的很漂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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